刑法如何规定没收财产?
杭州萧山律师
2025-04-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没收财产是指依法将犯罪分子因犯罪所得的财物予以强制性剥夺的一种刑罚方式。具体而言,没收财产既可以作为单独的刑罚,也可以作为附加刑。在适用上,没收财产通常针对的是行为人因犯罪所得的财物,目的是为了剥夺其非法所得,以达到惩罚和教育的目的。另外,当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且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需要附加没收财产时,如果行为人个人所得的财物不够充抵或者没有其他可以执行的财物,可以依法追究其近亲属的财产。但是,这种追究必须是在证据确凿、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并且严格遵循法律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没收财产是指将犯罪分子个人所得的财物予以强制性剥夺。第五十三条:罚金必须由犯罪分子个人支付,腐败犯罪的罚金可以追究其近亲属的一部分财产,但对于不能说明来源的财物,应当依法追缴。第三十七条:对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可以附加没收财产;如果对其他犯罪分子个人所得的财物不够充抵或者没有其他可以执行的财物,也可以依法追究其近亲属的一部分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为了查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有罪与否,向作证的人可以询问与案件无关的内容。当需要进行鉴定时,可以依照规定扣押、收缴、检查、拍摄、录像、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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